作者:季節
2日屏東一名3歲男童趁母親外出買晚餐時跑到熟識的鄰居家,卻被綁在牆邊的比特犬咬住腹部,臟器外露、失血過多,傷重不治。事後網路上,卻有許多網民忙著檢討男童的母親,質疑她不該放任才3歲的小孩獨自在家,甚至有人怒嗆「家長先處死再說」。
誠然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所以乍看男童的母親有責任。
然而事實上,該名男童的母親是單親媽媽,沒有配偶可以分攤照顧孩子的責任,一些網路酸民不曉得有多少實際工作經驗,真以為每個行業都可以讓單親媽媽揹著孩子到工作現場上班?不能帶去現場改請保姆?對許多月收入兩、三萬元的單親媽媽而言,又如何請得起保姆呢?也不是每位單親媽媽,都有幸還能有身體健康的父母親可以幫忙帶孫子。
要酸別人很容易,但面對這種悲劇,缺的不是酸民,而是同理心,而是如何修補社會破網,別讓類似這樣的單親家庭幼童因為較缺乏人照顧而發生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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